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辆合格证随车辆出厂附带,在车辆办理号牌登记时需要上交车管所存档,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汽车经销商会在车辆落户的车管所查询。有发动机号,可以对比出厂时候的随车记录以及行驶证上的发动机号是否与之相符。车辆所属车管所还会有该车辆登记时候的拓印。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车辆合格证编号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身份编号,是一组由十七个英数组成的数字。车辆合格证随车辆出厂,在车辆办理编号登记时需移交车管所存档,更换机动车登记证,因此未上牌照的车辆合格证应在经销商手上,已上牌的车辆合格证在车管所的档案库中。车辆合格证编号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可以对比出厂时候的随车记录以及行驶证上的发动机号是否与之相符,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