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收购的,需要怎么做?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七条依照前条规定所作的书面报告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持股人的名称、住所; (二)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额; (三)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23: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