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知识产权能做的工作如下: 1、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人民法院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或审判工作; 3、在研究单位从事知识产权或相关的研究工作。 知识产权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申请事务的处理、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2、与研发人员沟通进行技术挖掘、专利技术的专利性分析; 3、协助和独立办理专利无效、专利复审、专利行政诉讼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