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 |
释义 | 公司债券发行不同于IPO,主管部门分别是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依据是《发改委关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通知》。股东变更通常不会对发行债券构成实质性障碍,只要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规范。 法律分析 发行公司债券不同于IPO,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而IPO则为中国证监会。发行公司债券主要法律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该通知细化了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但实际操作中,标准要远高于通知中的条件,比如净资产要求上。你所咨询的公司股东变更是否构成对发行债券的障碍,从我的实际操作上看,我认为只要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规范,那么股东的变更一般不会对发行债券构成实质性障碍。 拓展延伸 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影响因素及相关决定机制 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影响因素包括市场需求、发行规模、发行期限、信用评级等多个方面。市场需求的增加会推动发行价格上涨,而发行规模和期限的增加则可能对价格产生压力。此外,公司的信用评级也会对发行价格产生影响,较高的信用评级通常意味着较低的风险,从而可能降低发行价格。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机制主要包括市场供需关系、投资者风险偏好、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因此,发行公司债券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定一个合适的发行价格,以满足市场需求并确保公司融资的有效性。 结语 综上所述,发行公司债券与IPO有着不同的主管部门和法律依据。股东变更对发行债券一般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前提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受多个因素影响,包括市场需求、发行规模、期限和信用评级等。在确定发行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融资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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