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要环境污染类型有几种? |
释义 | 1、按环境一般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2、按属性分 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3、按人类活动分 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4、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一般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 海洋污染:主一般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 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一般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 放射线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一、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造成土地污染,企业要承担责任吗 (一)在生活中,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的情形,一般有以下情形: 1、企业安排内部人员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企业付费委托其他无证人员处置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企业付费委托有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处理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当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造成土地污染等损害,不能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而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企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共同犯罪。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造成土地污染等损害,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当然了,对受害人而言,在遭受到他人倾倒垃圾造成的土地污染等损害时,要是与企业、司机等相关人员协商赔偿不成的,都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将所有相关人员,通通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五)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环境污染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污染人(被告)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不需要赔偿,但是受害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环境污染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损害存在的证据; 3、证明环境污染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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