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指工作单位。记录的是当时申报的单位。如有变更,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更改。 二、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名称,应写全称。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营业的个体劳动者,填写“个体户”。 三、形式: 分为两种形式 1、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2、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服务处所一栏的原意是填写工作单位,但是由于大部分人的工作并不稳定,所以最后派出所都是填写所在社区的名称或是放空,此栏填不填写并不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