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票转让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汇票转让的两种形式:纯粹的交付和背书交付。纯粹的交付是指持票人将票据交付给他人以转让票据权利,而背书交付则是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并通过背书在票据上签章。同时,文章还介绍了票据债务人的概念及其分类,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和支票的付款人。最后,文章回答了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是否有效的问题,指出背书时所附的条件对汇票的兑付没有约束力。 法律分析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汇票转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纯粹的交付,二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纯粹的交付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一种行为。 2、背书交付。背书交付即作成背书后并将票据交付于他人。背书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人们广泛地使用。 一、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吗 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但票据债务人不止出票人,票据债务人包含出票人。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票据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除了最后的受让人(持票人)外,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二、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有效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背书时所附的条件对于汇票的兑付是没有约束力的。按照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因为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持票人必须具有合法取得的票据才能主张其票据权利。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 拓展延伸 如何起诉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行使追索权,而且随便起诉哪几个都行,不限于直接前手。追索权可以不依票据债务承担的顺序而行使,具有飞越性,起诉完其中几个没有挽回全部损失的,还可以继续起诉其他人。 结语 无论是纯粹的交付还是背书交付,出票人都不是票据债务人。背书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法,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27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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