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过世公司如何注销 |
释义 | 公司股东过世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公司不用因此注销。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 一、股权继承公证需哪些材料 股权继承公证需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注销户籍证明等; 3、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4、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异地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当地应当向公证处发表声明; 5、继承人有被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人死亡证明的。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当事人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二、股权能直接继承或者变更吗 股权继承程序要更名。首先,股权继承应该以公司名义提出申请,并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其次,提交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文件材料;再次,还应依据不同情况,提交继承、遗赠证明等法律文书。作为继承人不能以自己的身份直接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变更。如果公司不配合作股权变更登记,则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东权利能否继承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2、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则当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愿意取得股东资格的,其他股东应当允许。3、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取得股东资格,则应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的股权价格,有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4、如果该股东有数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愿意继承股东资格,则由该数个继承人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继承股权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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