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甩出车外后死亡属于第三者吗 |
释义 | 依情况而定。当事故发生时,车上人员被抛出车外,未再与所乘车辆接触造成伤亡,应将其认定为“车上人员”;当车上人员脱离所乘车辆承载空间,又被所乘车辆拖带、撞击、碾轧造成伤亡的,应将其认定为“第三者”。 一、车上物品损坏保险公司赔吗 车上物品损坏,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定义:即车上座位险,是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三、宠物狗被车撞伤能构成交通事故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 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 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 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 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对车撞狗案件而言,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等,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 同时,事故有时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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