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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关于碳排放的政策
释义
    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公司如何获得碳排放权配额
    公司获得碳排放权配额主要以免费分配为主,之后还有适时加入有偿分配,之后可以进行交易。根据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防止过度投机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关于域外送达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8)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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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5: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