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任期未满一般不能改选。但即使任期未满,股东会仍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