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的区别 |
释义 | 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报销比例不同:门诊共济保险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而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2、缴纳金额不同:门诊共济保险的缴纳金额相对较少,而门诊统筹的缴纳金额相对较高; 3、共用资金池不同:门诊共济的共用资金池是医保基金,而门诊统筹的共用资金池是个人账户; 4、实施目的不同:门诊共济的实施目的是解决基本医保缴费责任制,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而门诊统筹的实施目的是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将那些发生额频率比较高、人数比较多、疾病比较单一的门诊医疗服务,从个人账户资金池中转移出来,通过统筹基金进行支付。 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无论是门诊共济还是门诊统筹,都要求实名制就医,因此就医前需要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并进行实名认证; 2、就诊时需要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并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3、门诊共济的共用资金池是医保基金,而门诊统筹的共用资金池是个人账户,因此在使用时需要区分资金来源; 4、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都要求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并在该医院进行就医; 5、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都要求参保人在就医前办理选点手续,否则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6、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的缴纳金额和报销比例不同,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7、在使用门诊共济或门诊统筹购买药品时,需要遵循医保目录的规定,确保药品在医保范围内; 8、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都要求参保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报销,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在报销比例、缴纳金额、共用资金池和实施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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