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果被保险人有既往病史,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向保险公司提供了真实的健康情况,保险公司却在理赔时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寻求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风险状况,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有疑义的,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2.《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之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以此为由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