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加黑社会又杀人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根据我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黑社会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1)有稳定的组织和成员,人数众多;(2)有通过犯罪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稳定的经济来源;(3)多次进行犯罪活动,为非作歹;(4)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根据分工不同,行为人可能触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又犯了其他罪行的,要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