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会维权组织在作用发挥上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只有自身的“腰杆”硬起来,才能够顶得住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与压力,而把替职工维权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软弱无力地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也只有这样,工会等维权组织才能够真正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言者与维护者,职工群众也才能够发自真心地爱戴工会、支持工会,并且主动地融入工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