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高度危险作业包括:户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其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2、必须是在活动过错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若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