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迁出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共有四种处理方案: 1、户口迁到有本地户口的直系亲属处。 若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或者其他亲属处。但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的直系亲属。 2、迁入公共户口。 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建议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3、请买方宽限时间。 如果不能立即找到接收户口的亲属或其他人,要考虑卖房后再重新购买房屋,而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的地址中。在实际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卖家可与买家协商,约定给予户口迁移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重新购买新的房屋,再将户口迁入新购买新的地址中。 4、申请社区托管。 到当地派出所咨询,询问所在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政策,若有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手续,前往相关派出所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