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差差旅费过了3个月还能报销吗 |
释义 | 出差差旅费过了3个月还可以报销。 国家没有规定过了三个月就不能报销,只要当事人提供了原始的票据,依法是可以报销的。如果当事人公司不给报销,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差旅费是可以报销的,差旅费报销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分管副院长核准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公司没有按工资考核规定支付出差费的,收集公司关于出差费报销规定的文件,提供出差费相关的发票,比如车票、机票、住宿发票、吃饭相关的餐饮发票,然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账要求填写报销单据,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不执行裁决,或者劳动者不服裁决,那么可以继续上诉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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