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孩子不一定要结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岁;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