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惠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家庭为单位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个缴存职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贷到最高限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惠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8; 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15 ;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20; 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本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