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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拿起诉状写撒谎怎么办
释义
    原告起诉状撒谎,被告应诉时可以在答辩状中予以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也可以在立案后法院开庭审理时反驳,法庭辩论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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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