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 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在我国,学术造假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不合理和学风道德出现了问题。在评价教学、科研成果时,不能仅以论文数量为依据,对业绩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实行量化管理,不科学合理评价体制,加剧学术界急功近利心态的蔓延,使剽窃和粗制滥造之风愈演愈烈。 这一块在法律上属于空白点,对学术造假人员没有刑事处罚或是行政处罚。但是学术造假中,有一类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这样涉及的经济利益,侵权人应该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当然,现在仅仅依据法律来规范这种学术造假的行为,可以说不及时且不能解决目前的状况,所以还需要与道德、体制规范进行结合,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方式。 一、职称使用假学历如何处罚 持有使用假毕业证,若没有进行非法活动,则没有触犯刑法;但是使用行为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广义上的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但是,使用假冒的毕业证进行诈骗活动_,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所以,若使用假毕业证进行非法活动,会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