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次立功不会累计。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一般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依据案情,酌情从轻、减轻刑事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认定立功?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案,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4、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5、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