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外孕法定假多少天 |
释义 | 宫外孕法定假天数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宫外孕一般情况下需要住院,需要住院3到7天,所以可以请假7天左右,具体情况得根据每个单位的情况而定。宫外孕又称异位妊娠,是比流产更严重的疾病。应该按相关规定执行。产假天数按下列标准确定: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属计划内生育胎的,产假不享受晚育待遇; 2、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用人单位认为只有正常生育才能享受产假待遇的误区也经常出现.在此提醒广大女职工,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依法维权,同时也不要过度维权。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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