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规定你的报道日期,按规定没在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或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手续,接受单位有理由认为你不符合报到条件,可以拒绝接收。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效能或派专人送取, 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 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