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社保多扣的部分可以通过社保局窗口办理返还。在当地社保局上班的时间进行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一些资料。如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1寸照片,到社保局业务窗口说明情况,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在工作人员人员的协助下即可完成返还。 如果是单位多扣了个人的部分退还,不需要写个人收据,其次,单位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社保是强制的,单位必须缴纳,如果多扣了个人承担的部分,退还即可。 在企业缴费之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持离职员工的离职证明、缴费票据到地税申请退费,并由地税部门重新确定缴费基数。 因员工离职时间的原因,其社保不能在当月即申报中止减员,须到次月才能办理中止申报,当月的社保缴纳仍应正常扣缴。社保申报系统在每个月的规定时间接受社保业务申报,超出申报时间,系统不接受申报 ,所以在无法申报中止时,社保缴纳会顺延至中止申报成功时间。另外,员工工资发放都是当月发上月工资,离职月工资应在次月发放,因提前支付工资的原因使当事人误认为多扣缴社保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