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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在进行村委会选举的时候,有人对于选民资格问题发生争议是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是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这个是选民资格案件,应当适用特别程序。
    一、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审终审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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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6: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