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使用租赁物,不得因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租赁物的损坏。但是,如果租赁物的损坏是因为正常的磨损或自然损耗,则不属于承租人的过失。如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已经损坏,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物的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使用租赁物,不得因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租赁物的损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租金和租期使用租赁物,并对租赁物负责维护和保养。租赁物的损耗与修缮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因租赁物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损耗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已经损坏,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