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枉法裁决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什么是枉法裁判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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