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
释义 | 市级优秀人才;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被授予福州市首席高级技师、福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主要程序一般包括网络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认、报备发证。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由各设区市研究制定和公布。待引进人才可先行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进行预认定。获得预认定资格的待引进人才,正式落地我省后(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注册企业后),确认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进行管理,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认期自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人才;符合A类及以上人才、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A类或成熟期人才、或按原政策取得人才房或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才,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限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4.原则上企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以上,事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以上。 A+类(杰出人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奖、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美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国家级重大引才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 7.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2020年版)特级人才入选者。 8.经市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 法律依据: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第二条 满足相关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福建省高层次人才, 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授权各设区市组织部门及省人社厅开展,以其为认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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