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和负担得起的孙子孙女。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应当履行赡养公婆的义务。我们必须谴责女婿、儿媳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理由拒绝赡养公公、婆婆、公公的丑恶社会现象。一方面,我们都在变老;另一方面,我们都在抚养我们的孩子;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排除各种意外落在你头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没有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