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异地公安传唤路费报销吗 |
释义 | 不报销。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异地传唤相关人士了解具体情况,公安传唤人员在外地公民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如果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是可以到异地传唤嫌疑人,但是不可以把违法嫌疑人从异地传唤回当地的派出所。所以也不存在报销车费的问题。 1.如果查实确有犯罪行为,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涉嫌犯罪传唤不去有可能被通缉。但是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3.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越来越严格和规范;一个案件如果牵涉到一个人,公安机关会依法依规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录口供做笔录,作为案件相关人员应该主动积极配合派出所工作,如果不去派出所会强制传唤到所,那时就被动了,传唤到所派出所也不会报销路费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