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纳不能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费用报销; 2、负责日常现金、支票的收与支出,信用卡的核对,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每日核对、保管收银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4、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数额; 5、负责向银行换取备用的收银零钱,以备收银员换零; 6、信用卡的对账及定期核对银行账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与余额; 8、每周编制《货币资金周报表》,并上报营运总监、财务总监、财务主管等; 9、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并上报营运总监、财务总监、财务主管; 10、每月配合人事编制好工资表,并协助发放;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