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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
释义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
    1、征地告知;
    2、征地调查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4、组织报批材料;
    5、报批审查;
    6、缴纳有关税费;
    7、两公告一登记;
    8、补偿安置听证;
    9、补偿安置。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需要的手续:
    1、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4、申请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征地协议书(县征地事务所与土地所有者签订);
    6、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有资质的地产评估机构办理);
    7、土地出让合同(县国土资源局与土地受让方签订);
    8、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9、契税缴纳凭证或减免税审批件;
    10、涉及转让的需提交地上建设物转让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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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9: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