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 |
释义 |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流程: 1、征地告知; 2、征地调查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4、组织报批材料; 5、报批审查; 6、缴纳有关税费; 7、两公告一登记; 8、补偿安置听证; 9、补偿安置。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需要的手续: 1、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4、申请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征地协议书(县征地事务所与土地所有者签订); 6、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有资质的地产评估机构办理); 7、土地出让合同(县国土资源局与土地受让方签订); 8、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9、契税缴纳凭证或减免税审批件; 10、涉及转让的需提交地上建设物转让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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