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管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外管证是指国家外管局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所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也叫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简称“外管证”。 经过外管证的登记,外国投资企业可以获得注册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成为有效的企业法人并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和优惠政策。外管证起止日期由国家外管局予以确定,主要由境外投资者提出申请,经审批,由国家外管局签发。外管证申请材料需要包括:投资者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境外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合同及其他有关材料等文件。在申请材料完备情况下,一般接受申请后会在15-30个工作日内签发外管证,若材料不完备,会收回申请和正在办理的手续,重新补全材料。 外管证的办理步骤如下: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2、《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4、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作为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诉,纳税人到外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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