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部门征收的税种 |
释义 | (1)海关手续费—报关货值的0.15%;进出口商品均须交纳。 (2)进口关税—按计算方法分为从价税、特种税和混合税三种。 (3)消费税—仅涉及汽油、柴油、烟、酒、贵重饰物等部分商品的进口。税率按每年公布的“消费税税则”执行。 (4)增值税—20%。计算方法为:(报关货值+关税)X 20%。缴纳消费税的进口商品无须缴纳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吉海关还有权征收: (1)自然人统一关税。主要针对从事“旅游购物”贸易的个体商人。一般以整车为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货物保管费; (3)海关押运费; (4)违反海关规定罚款; (5)办理知识产权证明手续费; (6)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在吉海关总署登记手续费。 海关征税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海关对过执行国家制定的减税政策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起到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作用。 关税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减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减税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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