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证 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 房屋买卖合同 ;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 契税 完税或减凭证; 7. 购房 者 身份证 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如果是已婚的购房者,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客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