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注销后还有权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因为分公司注销后失去民事主体资格,不能行使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产生的责任由法人承担;如财产不足以承担,则由法人承担。 法律分析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因为分公司失去了民事主体资格,无法行使民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法人承担。如果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则由法人承担余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于青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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