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人工作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所需资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材料 二、基本流程 (一)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 (二)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三)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四)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五)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长期来华工作的,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现场办理地点 中央及省属单位: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窗口 各市及所属县区单位:各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受理方式 线上受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safea.gov.cn) 五、承办时限 20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的,承诺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承办单位、具体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外国专家局 0351-4067992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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