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规划方案。线路由国家牡丹园附近的经三路沿老310国道向东转国花路向南,经洛阳站和高铁站至龙门大道,共设15站。照此方案,乘孟津J301线公交可在王城北路、国花路、火车站三个地铁站换乘地铁2号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