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孟津北部地区发展规划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9月23日,孟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孟津县北部片总体规划(2015-2030)》实施.规划区东至巩义市,西至孟津小浪底镇,南与平乐镇,送庄镇,偃师市接壤,北与孟州市及吉利区相接,规划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全域东西长约3817公里,南北长约1712公里,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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