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契税 ,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 (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 房屋赠与 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 债务 ,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 房屋所有权 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