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合计征消费税公式 |
释义 | 复合计征消费税公式: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 1、生产环节: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2、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加征。 免征消费税的项目,具体如下: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应税消费品;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应税消费品;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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