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划离职日期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最后一天还是要上班的,办理离职手续不能占用上班时间。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你人事部签收你的申请就行了,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有些无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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