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要下列材料:申请发行部门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社保卡发行筹备情况的说明;以及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七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