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奥会残疾程度划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残奥会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 (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脊椎损伤、截肢及其他肢体残疾)。 视力残疾 (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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