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按揭房分割是否要减除利息 |
释义 | 因为利息不可以减除。婚内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就这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应该各承担一半。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不可以减除。婚内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就这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应该各承担一半。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若登记于父母名下,则归父母所有,父母就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予以补偿,若婚后出资,一般按约定处理,无特殊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按揭房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付首付,也用个人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一方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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