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公司合并采取了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分立的形式以原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 一、公司并购主要是什么样的内容? 公司并购的实质时公司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二、合并属于重组吗 合并不属于重组,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三、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如下: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的变化,会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公司合并不仅导致被合并公司的消灭,而且导致存续公司的变更、公司的新设; 2、公司合并会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 3、公司合并会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公司合并效力的另一个方面显示被并公司股东重新入股或者说收容。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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