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请求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户籍所属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籍所属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第五步:凭户籍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