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股权可以重复质押吗 |
释义 | 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一、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如下: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是无形权利; 2、标的物的转移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权利质押,以证券化债权质押,通知债务人质押情况,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质押,依法转让质押登记;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优先受偿动产的折价或拍卖;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股权质押给个人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三、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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